文 | 陈美竹 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 律师

郭 琪 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

亲爱的观众朋友们,小编想死你们啦~话说小编的上期政采小课堂-【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准备阶段】似乎是昨天的事情呢。

在完成采购准备阶段后,咱们赶紧趁热打铁,进入竞争性磋商的邀请阶段吧。

竞争性磋商文件_磋商文件是什么_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招标文件吗

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必备内容:

(1)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

(2)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4)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

(5)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

(6)保证金交纳时间、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7)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8)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9)合同草案条款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1)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

(2)要求或者标明特定货物的品牌

(3)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3.采购人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编制、修改的,采购人应进行最终审阅、确认。

成立磋商小组

1.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

2.成员总数:3人以上(海淀区要求5人以上),单数组成。

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4.评审专家

(1)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选择方式:

①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②下列情形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A.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B.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

(3)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审专家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

邀请供应商

1.邀请供应商的数量: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2.邀请方式,三选一:

(1)发布公告

①公告方式(以北京为例):5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同时在《中国财经报》、“北京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除需在上述媒体公告外,还须在《北京日报》上公告。

②公告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法;

B.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C.采购项目的预算;

D.供应商资格条件;

E.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F.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G.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③公告时限:网络媒体应在收到公告信息起1个工作日内网上发布,报纸应在收到公告信息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

(2)随机抽取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并向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函。

(3)书面推荐

①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②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发售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应当在磋商文件中予以明确,自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发售结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3.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磋商文件是什么,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

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磋商文件是什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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